| 今年,宜昌市药监局全面启动“两网”建设工作,三个试点县市扎实工作,非试点县市大胆探索,“两网”建设初显成效。
一、乡村药品监督网络初步建立。全市药监部门聘请义务药品监督协管员(或信息员、检查员、监督员)达662名,他们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分管领导、乡镇卫生院领导和村干部等。
二、义务药品协管员的作用逐渐显现。各县市药监局明确了药品监督协管员的职责和权限,对其进行了业务培训,药品协管员在农村药品监管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2003年,全市药品协管员累计向药监部门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100
余条。夷陵区药监分局根据协管员提供的线索,查处一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件,查获物品价值近百万元;枝江市药监局根据协管员提供的24条线索,查处案件20起,其中1万元以上的案件3起。
三、药品监管效率得到提高。枝江市药监局实行稽查员联系制度,选定9名稽查员固定联系9个乡镇,畅通了药品协管员与药监部门的网络信息渠道,提高了监管效率,村卫生室(所)药品抽验合格率逐步上升。秭归县药监局认真做好药品协管员“领导、协调、检查、督办”工作,收到明显效果,该县屈原镇地处三县交界,过去药品质量一直较差,今年成立基层监督网络后,在该局组织的执法大检查中,7个村卫生室累计假劣药品不到100元,药品质量有了质的飞跃。
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已具雏形。全市已形成三种供应方式:一是取得了合法经营资格的合法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行配送制;二是乡镇卫生院实行代购制;三是零售药店直销制。
五、县以下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加快发展。该局本着控制城区、发展乡镇的原则,为在乡镇、村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只要愿意到乡镇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依法优先受理和审批。目前,全市已开办药品零售企业375家,比去年增加54家,增长率17%;乡镇已开办药品零售企业111家,比上年增加17家,增长率18%,乡镇药品零售企业覆盖全市76个乡镇,覆盖面达89%。
六、乡镇卫生院为村级卫生机构统一代购药品得到规范。各县市药监部门针对当地人民群众所反映的各种意见和要求,都制定了对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药品的监管办法,从进货渠道、仓储条件、购销记录、配送办法、目标责任等方面,促进了乡镇卫生院药品代购分拨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收到了成效。
七、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建立预警机制。各县市药监部门都制定了不良行为警示制度,尝试建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警示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效果。二是实行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品推销员备案管理制度,对药品流通领域实行动态监管。三是统一的药品购销记录,规范购用药品凭证管理。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宜都市药监局制作500块“监督警示牌”免费发放辖区所有涉药单位,悬挂于显眼处。五是发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药品流通的主渠道作用,夷陵区药监分局在乡镇以上医疗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坚持严把“三关”,实行“十查十看”,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引导药品批发企业与乡镇以下医疗机构签订委托配送协议,以“合同鉴证”的方式稳定供需关系。六是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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